举报诈骗医保基金最高奖10万

严惩20多种违法行为 医保卡刷非药品属骗保

全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

核心提示

阳春三月,风和日丽。全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我市启动,各地市州医保部门、市直各部门以及我市医疗战线的医务人员3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市中心医院、 部分大药房等几个分会场同时举行了宣传活动。同时,我市将对20多种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有重奖。

去年追回医保基金504万

2018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1月24日,有76家医疗机构、367家零售药店被暂停医保结算资格;12家医疗机构、23家药店被解除协议;5家医疗机构、4家药店被列入医保黑名单;对56家医疗机构、24家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将3家医疗机构的违法案件移交至司法机关,追回违规资金2020.3万元。

其中,我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共计738家,其中97家被约谈整改,追回医保基金504.43万元,占全省四分之一。

2019年3月1日,杨云彦副省长组织召开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欺诈骗保行为损害了群众利益,加大了医保基金风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昨天,在全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誓师大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孔磊强调: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能,加强协议管理和监督执法,畅通举报投诉,落实奖励政策,“敢于横刀立马,绝不做老好人”,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

重点打击8类骗保行为

此次宣传监督的重点将是定点医疗机构, 对以下8种骗保行为重拳出击: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卡刷非药品属骗保

记者了解到,除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也是检查督查的范围,具体涉及以下5类医保基金骗保行为: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借用医保卡就医将严惩

涉及骗保不仅是医疗机构和药店,还包括参保人员和工作人员。具体表现为: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对工作人员,凡是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也将列为医保骗保行为: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人最高可获奖10万元

我市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且公布了医保基金骗保举报电话:6737928。医疗保障部门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调查的意见。举报人既可以直接向县市区统筹地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市级或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甚至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我市医保部门自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

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我市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按举报时间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人奖励额度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医疗保障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保护举报人相关信息。因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损害举报人利益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峡商报全媒记者王凌云 通讯员王进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