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伟所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拟任人员在会上作拟任职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了任命书。
刘学甫强调,要紧密结合宜昌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的同志要深刻认识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做到对党忠诚,不辱使命;加强学习,勤勉务实;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清正廉洁,永葆本色,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燕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涌泉,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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