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飙车发朋友圈炫耀 警方顺藤摸瓜迅速破案

一男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跑到了195公里,居然还拿手机拍摄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炫耀。没想到,他的这一炫耀之举被人举报,反而成为他交通违法最直接的证据。昨日,该男子被十堰高警处以罚款2200元、记14分的处罚。

2月28日18时许,十堰公安高警支队竹山大队获取一条线索,一段严重超速行驶的录像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扩散,而超速行驶的地点就是大队管辖的麻安高速房竹段。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后经调取视频监控发现一辆号牌为鄂C1***9的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民警连夜查找该车和驾驶员,当日23时许,民警在十堰城区找到了该车和驾驶员胡某某,并立即进行询问和调查取证。最终在证据面前,驾驶员胡某某如实供述了其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2月25日9时许,胡某某受其所在的公司指派,驾驶该公司鄂C1***9小型轿车载着三名员工到竹溪县办事。在驾车行驶至麻安高速公路宝丰路段时,胡某某见三名员工已经睡着,高速公路上车量稀少,就加大油门将车速提升至时速195公里。同时,他用左手握住方向盘,用右手拿出手机拍摄视频,拍摄完毕后,将车速降至正常车速。2月26日9时许,胡某某看到自己微信朋友圈有人发豪车照片,于是就将前一天拍摄的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在朋友圈“嘚瑟”的视频很快被十堰高警发现。

经过前期证据收集固定,昨日,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胡某某超速行驶和妨碍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200元、记14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胡某某所在的公司也给予其停岗学习1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胡某某悔不当初,表示今后驾车一定遵守法规,再也不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再也不敢心存侥幸,这一次的教训让他永生难忘。

据了解,这也是十堰市查处的第一起此类型案件。十堰高警提醒,高速车祸猛于虎,驾驶容不得任何闪失,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名驾驶员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拿违法行为作为炫耀的资本,这种做法更需谴责。(楚天都市报 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陈霞 杨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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