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住建部初评出第九批(2018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并进行公示,宜昌市位列其中。这意味着宜昌将成为我省第三个国家节水型城市。此前,武汉市和黄石市分别于2009年、2010年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入选国家节水型城市须有健全的节水法规制度、节水机构依法履责、建立了节水统计制度和财政投入制度并全面开展创建活动,5项标准缺一不可。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我省水资源公报数据显示,2001年全省总用水量278.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625立方米。2017年,全省总用水量为290.2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77立方米。16年来,我省GDP增长了8倍多,用水量仅增加了4.2%,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了87.7%。
自2009年以来,省住建厅认定了205个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及武汉、宜昌、黄石、荆州4个省级节水型城市。在武汉市,目前共有节水型小区154个、节水示范家庭2046户。“节水不仅仅是拧紧水龙头,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水资源充沛,仅城镇供水设施日均生产能力就达到1500万立方米,但浪费水资源的现象也频频出现,个别城市供水管网年久失修,漏损率达到30%甚至更高。(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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