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日前,我市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宜都市文化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姚永飞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姚永飞在担任宜都市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期间,公款宴请,超标准公务接待,在工作餐中安排烟酒。2018年12月,姚永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西陵区学院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王英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王英在广西桂林参加培训期间,11月23日没有按规定参加学习,报名参加“桂林一日游”,并将旅游费用开具会务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12月,王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公款旅游费用。

3.夷陵区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袁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间,袁彦分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所送礼金。2018年9月,袁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在组织审查期间上交。

4.远安县河口乡财政所所长(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张启智违规操办个人婚宴问题。2018年9月30日,张启智在远安县鸣凤镇某餐馆操办个人婚宴,收受非亲属礼金。2018年11月,张启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春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紧盯重要节点纠“四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作风建设的有效之举。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在节前做到教育提醒全覆盖、监督检查无死角,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一刻不松、寸步不让,一锤接着一锤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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