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日前制发《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据悉,全市现有乡镇(街道)110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15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市县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若干。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承担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双重职责,具有承上启下的“桥头堡”作用,也是当前影响和制约工会工作深入发展的瓶颈。
该《实施方案》以“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为核心,从总体要求、主要职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创新工作措施。在明确主要职责中,厘清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强化政治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履行维护基本职能、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创新服务职工方式、夯实工会基层基础”8大职责;在组织建设中,理顺组织体系和管理模式,将“符合条件的逐步建立总工会、推进辖区内工会组织全覆盖、捋顺工会组织管理体系”作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3把利剑,要求“2019年全市新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工会4家以上”,“健全工会组织网络,辖区内各类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职工(农民工)入会率保持在90%以上”;在队伍建设中,创新试点“规模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兼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副主席”,探索推行“建立工会干部‘专兼挂’制度”等;在工作保障上,明确“对新成立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工会补助启动资金5万元”,“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总工会工作经费进行定额补助,每年定补3-5万元”等。
全市14个县市区总工会将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细则,确保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改革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三峡日报记者孙晓陵、通讯员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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