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的决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家胜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市人民政府2018年各项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是我市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必将载入宜昌发展史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首站到宜昌,为宜昌改革发展指明前进方向、赋予新的使命、注入强大动力。在中共宜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积极应对稳中有变新形势,始终以第一力度狠抓第一要务,加快实施“双核驱动、多点支撑、协同发展”战略,经受了重大考验、稳定了发展大局、推动了转型升级、守住了红线底线,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一批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实现了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70华诞大庆之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六稳”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以“增动能、提效能”为抓手,深入实施“双核驱动、多点支撑、协同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各项工作,更大力度提升改革开放水平、推动经济稳健增长、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美丽宜昌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以新业绩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加快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峡日报)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宜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的决议

(2019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计划草案,同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昌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峡日报)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昌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三峡日报)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奎明检察长所作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决胜小康,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9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雷涌泉代理院长所作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决胜小康,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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