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宜昌出台《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20项举措,向民营企业的痛点、堵点精准发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这20项举措分别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用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降低用能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大财政及政府性基金支持力度、放开市场准入、优化办事流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人才成长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督办落实机制。
据了解,这些措施是对当前我市民营企业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的有效回应,主要聚焦“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
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让民营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市委、市政府明确了每一条举措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梳理现行涉企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渎职失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记者获悉,去年,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300多份文件,分类整理出具体措施100余条,并参考借鉴了全国10多个省市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和经验做法,结合宜昌实际,采取“集成+创新”方式,出台20项有突破、可操作、能落地且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实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已经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市有3家,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我市有6家。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62.2%的税收、60.9%的GDP、71.3%的技术创新成果、94.6%的城镇劳动就业、96.4%的企业数量。(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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