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宜昌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明年1月12日开幕

12月19日,市政协主席宋文豹主持召开市政协六届十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12日至15日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委员履职档案的暂行办法、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试行办法、开展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工作试行办法;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六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及应邀列席人员范围。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鲍清芬应邀出席会议并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围绕“新时期如何创造干事创业的环境”等问题与委员进行交流互动。

会议强调,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需要广大政协委员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按照“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要求,强化团结统战,广泛凝聚共识,努力画好最大同心圆。要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委员主体作用和中共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政协履职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副主席徐炜、黄惠宁、望蓉、马宏彦、王仁俊、谭业明参加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王莹、通讯员周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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