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实施15个项目总投资85亿元

12月10日,湖北省收到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以宜昌市为主体申报的“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试点。

据了解,该工程是宜昌市今年向上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最大的国家级试点工程。工程总投资103亿元,可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亿元,省级配套资金24亿元。其中,我市拟组织实施的15个试点项目,总投资85.77亿元,试点项目覆盖我市长江沿线5区1县2市,试点期三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市试点项目建设。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解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难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全国遴选4个地区试点,2017年全国遴选6个地区试点,今年全国遴选10个地区试点,我省首次入选该试点。

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包括宜昌市、巴东县、松滋市,属国家生态安全核心区域,关系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安全,影响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整体格局。目前,该地区面临“化工围江”、长江岸线粗放使用与航运污染、城乡水环境污染、废弃矿区污染等突出问题,在长江经济带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迫切需要开展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

为了争取国家试点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我市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强力推进项目申报工作。试点总体目标是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重点围绕以下七大任务展开:推进“三水共治”,保障长江中下游水安全;整治“化工围江”,引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实施长江岸线整体保护修复;加强水土保持,构建三峡库区生态屏障;抢救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维护三峡地区生物多样性;强化土地整治和矿山修复,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创新长江大保护体制机制,推动区域协同联动。(三峡日报 记者翟雪莲、通讯员杨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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