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昭君故里,世界水电名城——宜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三游洞镌刻着三苏父子的千古绝唱,骚坛诗社吟诵着泥腿诗人的盛世雅兴,峡江号子喊出了伟大复兴的民众豪情……
开启新征程,筑梦新时代。如今,这片文化沃土上,瑰丽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保护中传承,昂扬着生生不息的力量!
保护有高招
2009年,中国端午节·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入选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除此之外,宜昌还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19项,省级名录50项,市级名录109项,县(市、区)级308项,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遗所有类别。国、省、市、县四级传承人分别有17人、103人、493人、1592人。
市文广局局长李进新介绍,2002年春,宜昌在全国率先启动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工程,次年,宜昌作为唯一地级市,与云南省、浙江省一起被原文化部确定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综合试点单位。
16年来,宜昌非遗保护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建立非遗资源数据库。自主研发“年轮”非遗数据库软件,在54个县市推广使用。目前宜昌市非遗资源数据库(不包括各县市区非遗数据库)已录入102个项目、62个艺种、2470名传承人的数字档案,数字资源总量达13.5T,市民可通过触摸屏及“文化e家”APP,浏览全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图文声像资料、作品展示、展演等。
加快非遗基础设施建设。秭归建设端午习俗专题博物馆,兴山建设昭君故居,远安修建嫘祖广场,长阳大力扶持民俗文化村等非遗传承基地建设、推进非遗项目与清江方山风景区旅游相结合,建设非遗展示中心与专题博物馆等。
打造以非遗作为核心元素的节庆活动。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重要节庆活动,成为每年联动各方、带动全域、影响广泛的地方公共文化“重头戏”:西陵庙会连续举办12届;舞龙舞狮成为伍家岗区“一县一品”重点项目;兴山“农村文艺调演”已举办12届,节目以非遗为主。此外,还有当阳关陵庙会、远安嫘祖文化节、夷陵版画展等。
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优秀民间文化人视为“掌上明珠”,对他们“政治上给待遇、生活上给照顾”。“谜歌大王”赵兴寿被命名为乡土拔尖人才,“谜语篓子”丁开清成为宜都市政协委员,夷陵区给“中国民间故事家”刘德方安排了三室一厅住房,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每月还发放生活补贴,使他晚年生活无忧……
传承有秘诀
远安旧县镇鹿苑村农民杨先政,是省级非遗名录项目“远安鹿苑茶”代表性传承人。原先仅售300元一斤的远安黄茶,打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标签后,身价飙升过千元,这吸引了包括杨先政儿子在内的很多人返乡拜师学茶艺。
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是传统技艺得到传承的有效途径。
枝江通过成立步步升养生布鞋合作社,由102名布鞋制作传承人组成社员,每年组织免费培训4场以上,不仅有效保障枝江布鞋技艺的传承,也提高了当地村民的收入。
宜都、五峰、夷陵在传承宜红茶制作工艺的同时,多措并举提升宜红茶品质和知名度,并着力建设宜红文化园、宜红雕塑公园。
在宜昌,非遗与旅游产业融合尤甚。清江画廊,土家巴山舞令人流连忘返;车溪老家,高亢山歌让人回味无穷;三峡人家,刘德方的民间故事令人拍案叫绝……还有长阳廪君文化节、兴山昭君文化旅游节以及乡约夷陵、西陵庙会、五峰茶乡女儿会等文旅活动风生水起。
在长阳偏远小镇资丘,一项始于1976年的民族文化艺术节,已办了42届。艺术节围绕传承基础深厚的非遗项目展开活动:撒叶儿嗬擂台赛,鼓师晋级赛,南曲大师选拔赛,南曲、山歌师徒大赛等。以“节”促“传“,全镇现在已有撒叶儿嗬艺人7000多人,吹打乐艺人2000多人,花鼓子艺人500多人,南曲艺人400多人,山歌艺人100多人,艺人数已占全镇总人口的25%。
表演性的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精品创作,走上更高更广的舞台。1996年至今,宜昌共有15件精品力作喜获全国群星奖,位居湖北第一。秭归民俗歌舞剧《大端午》,不仅登上了国家级舞台,其篇章之一《敲起琴鼓劲逮逮》还成为2016年全国“群星奖”湖北唯一获奖作品。
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题材的电视纪录片《薅草锣鼓》,获得“金熊猫”奖国际纪录片评选社会类入围奖。以建东花鼓为题材的广场舞《建东响竹甩起来》等,获得全省广场舞展演一等奖……
立法护根本
成绩斐然,尴尬难避:传承人队伍老龄化突出,传承后继乏人......
如何留住文化根脉,宜昌探索立法保护。
宜昌是最早在全国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并实施建设的城市。早在2001年,长阳资丘文化站站长田玉成率先在全国提出对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实施整体性保护的建议。
2004年,长阳出台了《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06年6月10日,长阳人大常委会颁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县级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9年3月13日,宜昌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5月1日起实施。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并于 2018年初正式启动立法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和审议质量,2018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兴山、远安、长阳、秭归县进行立法调研,实地察看屈原文化、昭君文化、嫘祖文化、土家文化等我市重点非遗项目保护情况,广泛听取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及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7月16日至21日,立法考察组赴贵州省贵阳、遵义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实地考察学习当地非遗保护和立法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强调,制定《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一要体现时代特色,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三要总结有效举措。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地方立法需要进行“三审四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届时,用法律利剑护佑非遗保护传承将在宜昌成为现实。(三峡日报 记者 蔡钧庭 周燕琼 通讯员 谭凌 谭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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