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与长江委、长航局联手 三方合作共护长江生态

11月2日,省检察院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达成合作协议,三方将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共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全省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03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55件。通过公益诉讼,共督促恢复被损毁或占用的林地和耕地4470余亩;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源地、河流湖泊面积8.03万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180个,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长江干支流航道182.64公里,有力保护了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和航道安全。

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省检察院、长江委、长航局有共同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全省检察系统将力促联络共抓、信息共享、工作共商、队伍共建,达到共赢多赢的效果。

长江委、长航局负责人表示,将与检察机关加强配合与协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建议,共同推进长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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