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提醒公众用药前需"四看"

10月8日,我省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年的主题是“安全用药,共享健康”。

安全用药,就是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以及药物的特性等多方面情况综合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并以适当的方法、适当的剂量、适当的时间准确用药。同时也要注意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凭经验、凭习惯自我医疗,埋下不少安全隐患。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用药调查结果显示,87%的受访者曾有自我药疗的经历,69%的人看不懂药品说明书,36%的人在自我药疗时出现过失误,其中26%的人表示因此耽误治疗。

省食药监局药品流通处陈静处长表示,公众应养成“先看后用”的用药习惯。用药前要做到“四看”,即看批准文号、看有效期、看药品说明书、看性状。尤其是药品说明书,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不可避免的伴随着毒副作用,因此患者在用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特别是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提示,必要时要咨询医生或药师。

此外,合理选择给药途径也不容小觑,不同的给药途径,药物产生的安全风险也不同。据近几年的药品不良反应统计显示,不良反应报告涉及给药途径多为静脉滴注。“能口服就不要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要静脉输液,尽可能把药品的副作用和风险降到最低。”陈静建议。(湖北日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