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这9个地表水优良率继续达100%

我市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严查重处违法排污

9个地表水优良率继续达100%

9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调研组在宜昌召开的河湖长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宜昌市纳入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纳入省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综合水质达标率96.43%(90%以上为考核优秀),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

据了解,2017年以来,宜昌市开展涉水执法专项行动,相继开展了省级工业园区排污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玛瑙河流域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清江支流水环境污染综合执法行动等,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严查重处违法排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69件,侦办污染环境案例27起,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1人。今年,我市围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开展了环境执法“春雷”行动,发现问题326个,立案查处28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份,移送公安机关3件。

此外,我市还大力实施流域治理。2017年以来,我市积极争取省环保资金3.5亿多元,启动了一批流域治理项目。其中,争取到2017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6亿元,用于点军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争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2亿元,用于奖补黄柏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争取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67亿元,用于秭归、长阳、五峰、夷陵及伍家岗5县(区)164个村庄环境整治。

今年,我市还联合上游恩施巴东、下游荆州松滋编制了《湖北长江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计划以湖北长江三峡地区为骨架,支流流域为单元,主要开展一江两岸水环境治理、化工围江整治与污染土地修复、长江干流岸线生态修复及江河湖库综合治理与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等22项工程。(三峡日报 记者张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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