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宜昌再送企业减税“大礼包”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高新区综合办税大厅“一窗一人”,井然有序。记者 王凌云 摄

8月30日,合并后的宜昌市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7月5日、20日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分别挂牌成立以来平稳、高效运行情况。在市委市政府推出“千名干部进千企”之际,市税务局深入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释放一系列税改红利,给企业带来多项“大礼包”。

实现“一局一厅一窗一人”通办

新闻发布会上,市税务局副局长陈海涛介绍说,国税地税合并后实现了办税服务厅升级,全市15个全职能综合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局一厅一窗一人”通办,设置综合服务窗口210个,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任意综合窗口均能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彻底告别原国地税合作时期的“一窗两人”。

市税务局联合国土、住建等部门,创新推进“一窗联办、集中服务”服务模式,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交易、税费缴纳“一站式”办理。仅一个月,我市金江银座房屋交易办税服务厅就办理了1311笔房屋交易业务,效率翻番。

我市还推出“网上+自助+移动+社会+实体”多维办税平台,80%以上的涉税业务事项实现线上办理。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新办纳税人需要办理最多的11个办税事项整合成一个套餐、一次性集成办结,持续在简便流程上做“减法”。目前全市已有超过3300户新办企业纳税人享受到办税便利。

我市明确“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多达143个,“一次不用跑”办税事项80个,基本涵盖了办税全流程。

市税务局明确23个相同事项实行“一套资料办”,全面实现办税服务提质升级,真正让纳税人“进一个厅,到一个窗,办完所有涉税事项”。

小微企业连获三大“礼包”

发布会上,市税务局副局长谢忱介绍说,为了给中小企业减低税负,国家出台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此项规定不包括增值税专票)。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扩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初步统计,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从50万提高到100万元,截止到2季度全市共7505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减免税额6075万元,政策受惠面100%。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自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且当年成功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

支持企业创新有实在利好

据谢忱介绍,为了鼓励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了重大利好政策。首先,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从2018年到2020年底,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并扩大至所有企业,进一步激发了我市企业的创新动力。根据2017年数据测算,全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将增加5.3亿元,减税近1.3亿元。

对于研发人员来讲,今年也迎来一个大红包。财政部等三部委5月29日提出,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发人员,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对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准予结转弥补亏损由5年延长至10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调整到8%。 (三峡日报记者 王凌云 通讯员 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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