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8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动能培育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分组审议了《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上报告及决定草案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伟作的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本次会议拟任人选在会上作拟任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杜伟等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军、张凤岐,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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