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下发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医疗机构将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

日前,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总体目标,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城乡全覆盖的多层次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到2020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该《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机制体制。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取药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卫生服务协议,能以不同的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立老年病科或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在城区建成5个以上兼具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

延伸至社区、家庭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融入社区、进入家庭,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服务能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重点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及家庭病床等基本服务。

共享、衔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资源,融合打造社区医养服务平台,增强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功能,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的居家医养服务体系。

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民营机构进入社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

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设置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鼓励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类别的医疗机构。床位在2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可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绿色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对养老机构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相关规定优先审批。

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建立医疗机构

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

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本着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宜。

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

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低的企业办医院、民办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以及医疗资源丰富的公立医院转型创办老年病康复医院、老年病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三峡商报记者 王英)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