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可在宜落户

8月9日上午,一名大学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在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宝塔河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了落户手续。从当天开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

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学历以上)在宜昌城区和各县市区落户,凭《毕业证书》当场受理办结,努力实现“三年内引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来宜就业创业”目标。

四类情况落户当场办结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派出所凭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经窗口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核验人口、学历信息后,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来宜落户的,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直接按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办理,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在国外留学回国的,凭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证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也可以随迁落户。

落实好惠民利民的政策

全市各派出所凭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受理后,第一时间报县市区(分)局网上审批,当场办结。

对非本籍户口的,按市外迁入落户受理,当场制发《准予迁移证明》。对非本籍户口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在“宜昌市人口管理系统”选择“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菜单受理,县市区(分)局审批后,直接办理落户,打印《居民户口簿(集)》。对派出所辖区内招生迁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原籍,不需审批,直接办理落户。

当场办结落户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范围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或学位(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0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登记为居民集体户。在宜昌城区、县市城关镇有亲友的,经户主同意,提交户主同意投靠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落户。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三峡日报记者 龚昌俊,通讯员 杜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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