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自贸片区成交全省首宗“标准地”

亩均投资强度、年税收指标划“硬杠杠”

云上宜昌消息(记者梅云雄、高炜,通讯员邹涛、周婷婷)8月3日,我市“标准地”出让制改革在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结出硕果,湖北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以3464万元成功竞得生物产业园花溪路西侧的约180亩土地使用权,这也是全省首宗成功摘牌的“标准地”。

今年5月以来,我市在赴浙江等地考察学习及推出“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基础上,再次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探索试行“标准地”出让制,旨在做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据湖北金三峡印务有限公司与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签署的“标准地”使用协议,该公司承诺该项目符合相关安全环保标准,于 2019年 3 月 1 日前开工、 2022 年 3 月 1 日前竣工,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于2024 年 3 月 1 日之前达产,达产后亩均年税收不少于 25万元。

用地协议签署后,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将依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安排片区政务服务局采取并行办理、并联审批的方式办理相关评审评价,最快仅需21个工作日完成施工许可审批,方便企业提前进场进行边坡和基坑开挖。项目竣工后,“多验合一”工作机制也将限时完成验收。

“最大的变化,就是拍了‘标准地’企业不再忙跑证,”该公司负责人称,以往拍下建设用地,都是按“谁拍到谁办理”原则办理多达十几种证照。这次则由政府帮忙办好,跟着拍出的土地一起出让,让企业彻底摆脱了跑十几家部门、盖各种各样的章才能拿到“准生证”的困扰。

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土部门将分时段办理“标准地”的不动产权证,即先办理项目建设期的不动产权证,再变更办理安装调试期的不动产权证。项目达产后,通过第二次变更,将不动产证期限更改为出让合同规定的截止日期。

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片区将积极履行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职责使命,先行先试“标准地”出让制等“放管服”改革举措,着力营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政务和营商环境,为相关经验在全市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标准地”出让,即把达到“净地”标准和完成“五通一平”的拟出让建设用地的有关指标事先予以明确,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时带指标一起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通过告知承诺后即可开工,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的一种土地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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