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分为8个部分,包括教育引导干部做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奋斗者和实干家,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用好干部考核评价“指挥棒”,鼓励支持干部勇挑重担、开拓进取,锻造干部担当作为的过硬本领,突出对干部的厚爱和关怀,营造担当作为、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压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

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开展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核心的竞争性选拔;坚持先谈话调研推荐后会议推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对正、副职岗位人选和市州以上机关、县乡基层班子成员人选,探索差异化考察办法,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发现和选拔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

理直气壮地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实施意见提出,对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等工作中,因情况复杂、风险难以把控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损失,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主动检查整改、未谋取私利、未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不追究或从轻、减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干部容错后,不影响其评先表优和选拔任用。

建立健全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落实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公务员及时奖励等制度;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心理健康,注重精神激励,丰富文体生活,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压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责任。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检查,对巡视巡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环保督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及时跟进、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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