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老板不给员工签合同、缴社保、不按时发工资……别怕,企业违法,自有惩戒。昨日,记者获悉,我市印发《宜昌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宜昌将对所有用人单位全部开展诚信A、B、C三等级评级监管,人社、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将协同监管,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老板违法,将被纳入诚信黑名单。
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不给员工缴社保,员工没有法定节假日,遇到这样的事情,员工往往哑巴吃黄连。今后,这样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宜昌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劳动保障诚信单位(A类)的,给予诚信激励,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将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一旦列入诚信黑名单,企业将寸步难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级为A;用人单位存在一般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但能及时主动纠正且无C级所列情形之一的,为劳动保障基本诚信单位,评级为B。用人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劳动保障失信单位,评级为C。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办法》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反馈意见:电子邮件28226316@qq.com。通信地址: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环城北路40号。邮编:443000。反馈截止时间:7月16日。(三峡商报 记者 杨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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