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宜昌市作为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试点城市,坚持高位推动、主动作为,大力引进生产基地,谋划示范项目,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2018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
2017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吹响了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号角。2018年2月,宜昌紧随武汉之后,在全省市州中率先印发《宜昌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暂行办法》,围绕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管理、激励政策执行、质量安全责任,对操作细则做出明文规定。目前,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已从规划源头把关,将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各区政府、各投资平台正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
装配式建筑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建筑质量、提高劳动效率、培育新产能新动能,实现城市建设绿色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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