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题,决定6月下旬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汇报,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田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