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小学初中首次网上招生 足不出户就可领入学通知书

市教育局昨日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今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初中将实行网上申请学位,家长和学生足不出户就可领入学通知书。

城区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初中:网上“阳光招生”

我市今年在“阳光招生”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宜昌市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栏;网址:http://www.yczwfw.gov.cn/,手机端APP:市民e家),符合各区制订的就近入学条件的学生,在平台注册申请学位(时间安排见左边表格)。城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和民办初中全部统一在该平台招生。

其他县市区中小学:就近登记入学

其他县市区新生7月1日至3日到片区对应小学进行登记,并按要求上交居住房、户籍等证明材料。各小学将审核合格的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日期公布预录取名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按照“两为主”原则同步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

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房(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详细认定办法(公办初中同上)。

6月15日至20日,其他县市区各小学集中核查本校六年级学生居住房和户籍信息,并将核查结果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7月2日前,县市区教育局在国家学籍网完成招生片区内学生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网络系统中进行操作。

寄宿制公办学校:空余学位采取电脑排位

部分寄宿制公办学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原则,接收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不接收片区外学生。如果学校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部分寄宿制学校有空余学位拟招收划片区域外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名单,并将招生办法报市、县教育局备案。

民办小学:6月1日开始招生 免试入学

民办小学6月1日后开始报名招生。民办初中7月2日至8日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报名,学校将名单汇总后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生直接登记入学;若学校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以面谈或者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学生名单。面谈时间为7月10日至15日。民办学校的面谈方案向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新生家长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小学和初中分别在6月20日、7月20日前将确认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初中于7月25日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予以确认。

招生纪律: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严格落实“六项严禁”纪律。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笔试,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违反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及责任人,民办学校还应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3年后不得享受该校综合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做好特殊学生入学。各地各校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积极安排残疾学生尽可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实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要妥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城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市区学生到入读或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新生于8月30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县市区教育局要于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对9月10日仍未入学的学生,各地教育局要进行逐一清查,启动劝返程序。 (三峡日报记者 黄春梅,通讯员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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