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纪委严明五一端午纪律要求 重申“十二个严禁”

4月25日,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切实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从我做起。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集中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关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问题,工会经费使用,私车公养,违规公务接待等“四个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广大群众可通过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717-6252625、12388,及市纪委监委网站等进行投诉举报。(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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