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成效初显

4月10日,记者从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专题会议上获悉,自去年12月我市实施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来,黄柏河总体水质持续趋好。目前,河流总体水质达到和超过Ⅱ类占比88.26%,比上年同期增加4.93%。

“黄柏河是长江一级支流,全流域位于我市境内,主要流经夷陵区、远安县。”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专职副局长洪钧表示,该流域不仅是宜昌城区和宜东地区水源地,也是磷矿资源富集地,抓好流域治理,对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重大。

去年12月,经过系统踏勘调研,市委、市政府决定将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将水质改善成效与生态补偿资金和磷矿开采计划分配挂钩,根据夷陵区、远安县交界河段等处的18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以及年度Ⅱ类水质达标率、水质改善指数,分别实施磷矿开采计划调整、水质保证金扣缴与退还、资金补偿。

“市政府每年专项列支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夷陵区、远安县政府每年年初分别向市政府缴纳水质保证金700万元、300万元。”市水利水电局局长靳鹏介绍。

根据补偿方案,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将根据两地水质达标率和水质改善指数进行分配,若一地符合资金补偿条件,则该地获得资金补偿;若均符合,则按约定比例分配;若均不符合,则市级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由市级统筹用于水环境治理。两地水质保证金,将由市政府根据两地年度水质达标率情况,决定返还或者扣缴。

“磷化工是远安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开进磷矿开采计划分配,对我们触动很大。”远安县委书记张立新说,市政府在夷陵区、远安县开采总量计划中预留100万吨作为当年度奖励计划,剩余的开采计划根据上年度水质情况进行分配。

“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王浩认为,在该流域实施生态补偿,对于系统全面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做到“近零排放”,恢复青山绿水,为整个长江流域的水环境保护保驾护航具有重要意义。(三峡日报 记者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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