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征收导致困难群众没有房子住!”两年前的一次业务讨论会上,张忱彬坚定地说。
让张忱彬牵挂的,是高发兴的住房产权证问题。高发兴原租住在西陵区献福路132号国有直管公房,租赁面积29.03平方米。2012年,西陵区实施“美岸长堤三期”项目征收,区房屋征收办与高发兴签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异地安置房屋位于民安家园。由于经济条件较差,高发兴未及时筹齐并支付余款,一直未办理产权调换房屋购置、登记手续。
了解高发兴的情况后,张忱彬马上嘱咐监管科的同事:“老百姓办事不易,要尽量帮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这件事成了张忱彬心中的一块石头。为了不让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张忱彬迅速召集干部开展业务探讨,希望能找到合理合情并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居民征收过程中,如何补偿才能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他带领征收同事们奔赴城区300多个棚改项目现场,深入调查居民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积极起草相应征收与补偿政策。
“对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给予补偿;选择异地安置的,给予公摊面积补助后,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给予补偿……”在张忱彬牵头组织下,2016年10月《宜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完成,他带领大家探索制定的一系列保障百姓民生权益的征收政策,传递着政府的温暖。而书中收录的《宜昌市征迁拆违期间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实施方案》、《宜昌市征迁拆违期间残疾人群众帮扶救助方案》等6个文件,让被征收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也有了保障。
去年上半年,张忱彬实地调查了解到点军区一部分生活困难的群众拆迁之后住房没有着落,他马上出面申请,争取到一批位于平湖馨苑的小户型新房,解决了难题。
“现在我们征收工作都是按照这本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进行,有章可循,百姓受益,我们也安心。”市征收办监管科科长胡亮说。(三峡日报记者 张思路 田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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