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17条措施助服务业发展 推进质量不合格商品先行赔付制度

宜昌市服务业发展再获利好。记者3月19日获悉,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助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制定17条具体措施,计划到2020 年,全市服务业市场主体由28 万户增长到35 万户。

据了解,市工商局将深入推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准入门槛;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到2018 年底实现各级工商窗口全覆盖,加快研发工商登记“掌上服务”,让市场主体凭借手机也能办理注册登记;先行在宜昌自贸片区试点推进“证照分离”,先行先试经营住所信息申报、集群注册办法,并稳步复制推广到全市范围,降低企业成本;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全面实行“容缺预审”、全面扩大“一人办结一次办成”登记类别范围。

市工商局还将全面落实《宜昌名标联系人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行为;强力推进在大型商超、市场、景区开展商品质量保证承诺和购买质量不合格商品先行赔付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力度,推动电子商务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着力做大做强旅游业服务品牌,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品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名录,将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纳入重点培育计划。(三峡日报 记者裴乔丽、通讯员熊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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