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 选举国家监委、“两高”负责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8日上午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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