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会议

3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方案,决定3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及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建设全国健康城市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人事任免议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记者肖敏、实习生邱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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